很久沒更新日記了,其實,我一直都有寫。前天夜晚,跟煎餅坊在MSN上聊著。她告訴我,連載N年的小說有新進展。我看了,然後提筆寫了這篇日記。
早在黑色幽默那篇,我就想寫了,只是一直無法將思緒完整的表達出來。直到現在,思緒還是很混亂。但我想傳達這樣的想法,這種情感。我不想讓這種感覺又變成伏流,哪怕片段零碎。
在捷運上,我們兩個快速交換了一些想法。我以為妳忘了,以為妳好了,以為他對妳已經不具有威脅性了,以為……,直到看到「黑色幽默」那篇才知道,他變成了心口上那抹殷紅。妳說現在的妳會恨他,但未來的妳會感謝他,因為他沒有給你一絲想像的空間。這句話我聽的怵目驚心,也很心疼。妳的微笑不僅騙到了他,也騙過了我。第十集裡面的心情,喚起很多關於大學,甚至是高中的回憶。
那種單純的戀慕,令我好生懷念。如果可以,妳想回到哪一個點上呢?回憶之前忘記之後?還是寧願重來一次,然後不要認識這個人?這個問題,我問了無數遍,特別是與小朋友分離的那段時間。「如果可以,希望回到選擇接下營隊的那一個時間點上,這樣就可以改變一切,然後彼此就只是擦身而過的陌生人。」這段話,在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時,帶著濃厚鼻音,濕淋淋地告訴小朋友。當時,我真的好想回到那一點,因為分離是那麼痛苦,痛苦到必須離開H地,痛苦到必須以自虐的方式轉移分離的痛。所以,親愛的妳,如果是妳,妳想回到哪一個時間點?
但是妳知道嗎?過了這麼多年後的我,回想起這個問題時,竟然可以微笑地認為當初決定接下營隊,因而認識小朋友真是太好了。儘管後來付出的代價超出負荷,但是能被他所愛,以及愛著他,讓我覺得自己好幸運,也好幸福。被那雙大眼睛注視著,並從中看到自己的樣貌,我覺得那個映在他眼瞳中的女人好美,那大概是自己覺得自己最美麗的一刻吧。
我多麼想永遠地保留那一瞬間。從雙方眼中看到自己身影的那一瞬間。
妳忘了嗎?我忘了嗎?忘記那些曾經痛苦悲傷難過的心情了嗎?發生過的事情不會忘記,只是想不起來而已。相遇,然後分開走遠,有些人成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角,有些人提早離席,有些人則成為永恆的象徵,成為心中那抹永遠不會淡去的殷紅。我覺得那些相遇都是美好的,如果在這段過程中,能夠坦誠地面對自己與對方,那麼應該就不會後悔了,雖然會有些許的遺憾。
妳知道嗎?我喜歡那個被他愛過的自己,喜歡那個因為他而益發美麗自己。這樣的心情不知道妳能否明白?我喜歡因為黑色幽默男(原諒我這樣稱呼他)而有所轉變的妳,好喜歡。也許遺忘中間的不美好後,可以真心感謝對方,就像現在的我一樣。遇見小朋友後,我才明白自己原來也是可以這麼強烈地去愛一個人,願意為一個人付出這麼多而不計較公平與否。看到我放在新聞台簡介上《獻給A.H.H在天之靈》的詩嗎?那就是我最對楊,以及對小朋友最真實的心情。也許還有些痛苦,但我還是想說:寧願愛而後失去,也好於從未愛過。
正因為分離是那麼地痛苦,代表著之前是多麼地幸福。親愛的煎餅坊,也許有一天,妳也會有「認識他真是太好了」的心情,更希望在不遠的將來,能再度出現那個讓妳願意為他而美麗的人。
附上詩作
也不能稱這些是無上的幸福
心靈未經山盟海誓的折磨
而只是在怠惰的喪服下蹉跎
任何產生的渴求亦不能滿足
我視之為真理,不論將來發生甚麼
我體會它,在最悲傷之際
寧願愛而後失去
也好於從.未.愛.過
--《獻給A.H.H在天之靈》
【後記與圖片說明】生命中,人們來來去去,像沙漏一樣,不斷不斷不斷不斷地流動著。我已經不那麼害怕分離了。好希望有一天,能夠為了自己活下去,不為其他人而活。我希望當想起我的時候,是帶著微笑而不是遺憾或難過。
關於之前說過的兩人神話,今天又看到新的版本。PO在這裡,以茲紀念。柏拉圖曾在〈會飲篇〉提到愛的本質的故事。他說人類本是球形的有機體,後來因為自身強大想反叛至高無上的宙斯,而被宙斯劈成兩半。每個人都是那分離的「半個」,以致在每個人心中都擁有相愛的種子,渴望和期待在機遇中和那被分開的另一半重新遇合,以滿足破鏡重圓的宿願,使自己重新以美的整體存在著。關於兩人神話請參見「一種觸碰的悸動」(https://www.wretch.cc/blog/babyfour&article_id=1787923)。呵呵,看到這段紀錄時,好想告訴一個人,只是想了一下後,決定不要告訴那個和我有相同信仰的人。
這張被命名為passion(不是我命的名),呵呵,希望我的朋友們都能保有這樣的感覺,不論在哪方面。
- Mar 02 Wed 2005 22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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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在,回憶之前遺忘之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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